《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正确的是
* 来源 : * 作者 : 成都刑事律师
根据《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1-24)
A.行政长官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涉及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对法院无约束力
B.行政长官对立法会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的原法案,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
C.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D.行政长官仅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会议的成员
[答案]C
[解析]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在审理案件中遇到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政府的证明书。A项错误。
立法会通过的法案须经行政长官的签署、公布,方能生效。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澳门是90日内) 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1个月(澳门30日)内签署公布或解散立法会。解散立法会后,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则行政长官必须辞职。B项错误。
行政会议的职能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其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社会人士中委任。D项错误。
上一条: 什么情况立法会主席会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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