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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律师

    谈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考核获奖单位的通报—刑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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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考核获奖单位的通报—刑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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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分:  2005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同1部署,经由全社会共同努力,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不乱,促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铺。经市政府同意,对渝中区人民政府等30个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考核获奖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1,1等奖获奖单位(10个)  渝中区人民政府  江北区人民政府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南岸区人民政府  江津市人民政府  永川市人民政府  9龙坡区人民政府  合川市人民政府  万州区人民政府  铜梁县人民政府  2,2等奖获奖单位(10个)  渝北区人民政府  北碚区人民政府  黔江区人民政府  涪陵区人民政府  丰都县人民政府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南川市人民政府  巴南区人民政府  梁平县人民政府  武隆县人民政府  3,3等奖获奖单位(10个)  云阳县人民政府  垫江县人民政府  忠县人民政府  大足县人民政府  荣昌县人民政府  长寿区人民政府  彭水县人民政府  万盛区人民政府  双桥区人民政府  秀山县人民政府  但愿获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施展好模范带头作用,为推入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2○○6年3月2十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