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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律师

    成都刑事律师——什么叫破产财产?破产财产依照什么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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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律师——什么叫破产财产?破产财产依照什么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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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其财产称为破产财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4、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5、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1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