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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律师

    刑事案件可以抵强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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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可以抵强戒吗

    * 来源 : * 作者 : 成都刑事律师

    刑事案件可以抵强戒吗

    1、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可以抵强戒的。强戒期间被发现刑事违法犯罪行为的,先执行刑罚,刑罚时间折抵强戒期限。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戒。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41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第44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47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76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