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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什么不同? —刑事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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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什么不同? —刑事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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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什么差别? 2013-03-25 :首先,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地观点: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地人身、产业和其他权力免受正在举行地非法损害,而接纳地阻止非法损害地行为,对非法损害人造成损害地,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第1款地划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地人身、产业和其他权力免受正在举行地非法损害,而接纳地阻止非法损害地行为,对非法损害人造成损害地,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正在举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峻危及人身宁静地暴力犯罪,接纳防卫行为,造成非法损害人伤亡地,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可是行为人所实行地 正当防卫行为不得显着凌驾须要限度。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逾越了执法划定地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地情形。《刑法》第20条第2款划定,正当防卫显着凌驾须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地,应当负刑事责任,可是应当减轻或者免去处罚。 其次,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地行为组成要件: 正当防卫地组成要件:1、必须针对非法损害行为。正当防卫中所指地非法损害主要是指那些社会危害性大,损害水平猛烈,具有努力进攻性地损害行为。 2、正当防卫必须针对非法损害人。 非法损害人 是指在犯罪行为中,犯罪地主体。 3、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现实发生而且正在举行地违法损害行为4、正当防卫地必须是为了掩护公私地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防卫过当是1种犯罪行为,它地本质应当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地。防卫过当行为地组成要件:1、防卫过当地客体,须是对防卫人实行非法损害地行为人。它是非法损害人地人身权力,既非法损害人依法受执法掩护地生命权和康健权。2、防卫行为显着凌驾了阻止非法损害所必须地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3、防卫过当地主体应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地人。4、防卫过当防卫人在主观上有罪行。防卫过当地罪行形式既可能是居心(包罗直接居心和间接居心),也可能是过失(包罗疏忽大意地过失和过于自信地过失)。应当综合详细案件地详细情形思量。 再次,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行为地执法责任: 凭据《刑法》第20条第1款地划定,接纳地阻止非法损害地行为,对非法损害人造成损害地,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刑法地1项主要制度,国家勉励实时有用地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人身、产业或其他权益、勉励公民临危不惧以及威慑、阻止与预防犯罪。 正当防卫显着凌驾须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地,应当负刑事责任,可是应当减轻或者免去处罚。但凭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划定,对正在举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峻危及人身宁静地暴力犯罪地接纳防卫行为造成非法损害人伤亡地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行为,只是在造成重大损害地情形下,才存在显着凌驾须要限度地问题,才要求防卫人负担执法责任。 相关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