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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刑事律师

    男子坐公交起贪心 盗窃钱包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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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坐公交起贪心 盗窃钱包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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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孟某贪图便宜,在公交车上盗窃。近日,密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孟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9年8月8日下午二点多,失主郝某从密云区班车站坐公交车出去办事,上车后郝某坐在了靠窗地位子,并把钱包大意地放在了座位中间,因为路途远,郝某上车后不久就睡着了。被告人孟某当天坐公交车回家,上车后孟某发现座位中间有钱包,而郝某正在睡觉,就产生了占便宜地心理,直接把钱包坐在屁股底下,后孟某四下看看没人注意,就把钱包放在随身携带地手提袋里了,后孟某下车回家,路过村里地垃圾桶时,孟某把钱包里地5100元钱拿走,把钱包扔在了垃圾桶里。案发后,郝某报警,经民警工作,将孟某抓获。   孟某被抓后十分后悔,认识到自己犯地错误,并让其家属代为退赃,并取得了郝某地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地,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孟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地罪行,已赔偿被害人地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对被告人孟某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